本活動因需透過Facebook與Instagram社群平台收納攝影創作者作品於活動網站,為尊重參賽者著作權與促進本活動各項宣傳活動進行,並獲得活動參賽作者同意作品審核,特別列出參賽規範第八條規則說明,所有參賽作品僅限於本活動之宣傳網站、文宣、報導上使用。
因活動條款說明不盡完善造成參賽者困擾,特此公告進行補充說明致歉,也感謝各位參賽者的指正,並期望各位攝影愛好者繼續支持新光人壽2015心光攝影大賽活動。

2015 心光攝影大賽活動執行小組

一、活動主題

以光為元素,拍出自己最具創意、震撼及感動的照片。

二、活動網址:

www.skl-light.tw

三、主辦單位:

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

四、參加對象:

1.12歲以上,對攝影有興趣及愛好者皆可

2.須持有中華民國國籍者

五、活動與評選時間:

投稿期間:2015/11/17 (二)00:00 -2015/12/17 (四)17:00。

投票期間:2015/11/17 (二)00:00 -2015/12/17 (四)23:59,

六、結果公佈:

2015/12/18 (四) 公佈比賽結果

七、頒獎:

2015/12/25 (五) 於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(台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一段66號16樓),進行頒獎儀式。

八、活動辦法:

1.參賽者攝影作品拍攝器材:以任何相機、手機或數位攝影器材拍攝皆可。

2.攝影作品不可利用任何電腦軟體協助表達主題意念。

3.每位投票參與者,每次須投3件參賽作品,始視為完成投票程序。同件作品僅限投一票。

4.得獎者每人限領一次,不得重複領獎,若有重複中獎的情況發生,本公司保留中獎者獎品選擇權,以每人一個獎項為限,中獎者不得異議,,本公司有權取消其他得獎資格。

5.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所提供與Facebook或Instagram回覆資料相同之身分證明文件。如(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),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
6.得獎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主辦單位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
7.得獎者若年齡未滿20歲,需由父母親或監護人代為辦理領獎事宜,並且需提供法定監護人證件。

九、投稿方式:

參賽者上傳照片作品至Facebook或Instagram並HASHTAG #心與你同在#心光,將帳號設定為公開,即可完成作品上傳與報名。

十、評分項目:

1.作品計算方式採評審與網友分數合併計算,四位評審佔80分與網友投票佔20分,總分為100分。

2.任一作品經評審評分,即可進入複賽作品區進行網友票選。

3.評審計分方式:四位評審各評1-20分。

4.網友票選計分:每獲得100位網友投票,即可獲得1分。最高得分為20分。

5.遇作品分數相同時,將以四位評審的總分數來判定排名順序。如評審總分數無法判定排名順序,將請四位評審針對分數相同之作品重新評比。

十一、參加獎

1.心光唯一獎金新台幣二萬元+雄獅旅行社提供之阿拉斯加極光9日行程(含小費)x1名+齊柏林導演親簽「島嶼奏鳴曲」攝影集及受邀參加齊柏林導演新書對談1名

2.心光優選獎金新台幣二萬元 + 齊柏林導演親簽「島嶼奏鳴曲」攝影集及受邀參加齊柏林導演新書對談共3名

3.心光經典台北STAY米其林三星頂級雙人萬元法式料理(二人各5000元)+齊柏林導演親簽「島嶼奏鳴曲」攝影集及受邀參加齊柏林導演新書對談共3名

4.心光熱情齊柏林導演親簽「島嶼奏鳴曲」攝影集及受邀參加齊柏林導演新書對談共50名

十二、投票獎

1.心光感謝台北STAY米其林三星頂級雙人萬元法式料理(二人各5000元)+齊柏林導演親簽「島嶼奏鳴曲」攝影集x3組

2.心光鼓勵價值1000元新光三越禮券+齊柏林導演親簽「島嶼奏鳴曲」攝影集x50組

十三、參賽規範:

1.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為本次比賽主辦單位。活動主辦、協力單位之相關工作人員、本活動之顧問、評審皆不可參賽;所有參賽作品必須為尚未以任何形式公開展示及發表於國內、外各類媒體之新作,且無抄襲仿冒情事者。主辦單位若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列之規定者,主辦單位得即刻取消其參賽資格,若為得獎作品,則追回已頒發之獎項並公告之。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,參賽作品創作者得負完全法律責任,不得異議,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,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。

2.所有參賽作品嚴禁抄襲與仿冒,並不得引用有版權肖像權之圖片、文章或參賽作品,若經人檢舉或告發而涉及著作權、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,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。

3.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、羶、色情、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,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、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,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,針對該作品進行刪除並取消參賽資格,並保留法律追訴權,若造成主辦單位活動及商譽損害者,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。

4.若有上述1、2、3項情形經查證屬實者,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已頒發之獎狀與獎金。如經得獎,獎金由主辦單位依規定辦理扣繳。

5.完成報名即視同授權主辦單位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、個人資料等,視為本活動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。

6.報名資料採用Facebook與Instagram hashtag並 #心光,即可完成報名。由於hashtag 收納可能會有半小時或一小時不等時間差狀況,若發現作品未能收錄於活動網站中,也請直接來信與2015 心光攝影大賽活動執行小組聯繫 email信箱:service@skl-light.tw。

7.參賽者透過HASHTAG報名活動,請自行留檔備存;得獎作品後續須提供主辦單位電子檔案,以利後續作業。

8.所有參賽者繳交之參賽作品,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網站、文宣、報導上使用,且不限地區、免版稅、可永久、公開使用,並授權主辦單位得以各種合法正當播映管道、印刷方式、現有及日後發明之方式或媒介呈現內容之全部或部分(包括但不限於重製、改作、修飾、公開展示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播送等方式使用參賽作品),並可公開發表,且無須再通知或經參賽者審核同意。

9.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,主辦單位擁有自行運用於公開展示、重製、改作、印製及商品開發販售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,而得獎者不得私下將得獎作品著作權轉讓予第三者,設若發生此情事者,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者得獎之權利,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、獎勵品及獎座獎狀。以及對於主辦單位商業與名譽上所造成之損失負起相關賠償責任。

10.本競賽不收取任何費用,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價值在新台幣 1,000(含)元以上者,贈與物品的價值將併入中獎人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。請中獎人配合繳交身分證影印本作為申報依據。中獎金額超過 NT$20,000 元,中獎人應依稅法先行繳交相當於獎品價值 10% 機會中獎之稅金,並出具繳款收據後,使得領取獎項。若中獎人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請不得異議。外籍人士中獎者,依稅法先行繳交相當於獎品價值 20% 機會中獎之稅金,並出具繳款收據與居留證明後,使得領取獎項。若中獎人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請不得異議。

11.本活動網路投票機制,投票者應遵守活動之投票次數限制,不得重複投票。且如投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投票票數、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有權將相關投票歸零計算:

利用電腦、網路之漏洞(如:攻擊投票程式、登入認證,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攔截行為等)進行投票者。

採用不正當之行為(如:侵入資料庫、改封包、同一IP不同帳號進行投票、投票帳號為無法訪問之FB帳號,及其它可認定相似之駭客行為等),竄改票數或給予票數者。

12.凡完成報名參加本比賽活動者,即視為已充分瞭解本比賽活動規則中各項條款,且願意完全遵守本活動所述之各項規定。

13.活動贈品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,並以實物為準,不得挑選樣式與顏色。新光保有更換贈品或修改、補充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規範之權力,如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規範,有疑義或爭議時,主辦單位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。

14.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,且與各該獎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。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,概與本公司無涉,本公司亦不負任何相關連帶責任。

15.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,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,若有任何更動,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,不另行通知。

十五、安全防護及隱私

本活動網站提交之各項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參與活動者的姓名、手機號碼、電子信箱、地址等個人資訊 (以下稱「個人資訊」)。需均同意主辦單位得在本活動執行目的範圍內為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等行為。主辦單位於本活動期間所蒐集、處理及利用的所有個人資訊將保留至各活動期間結束,之後將永久銷毀。 本活動網站所蒐集之個人資訊僅為執行本活動之目的,活動期間內於台灣地區使用。若您針對您的個人資訊欲查詢或請求閱覽、請求製給複製本、請求補充或更正、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、請求刪除者,直接來信與2015 心光攝影大賽活動執行小組聯繫 email信箱:service@skl-light.tw詢問。若您拒絕提供您的個人資訊,您將無法參與本活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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